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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系教学实验室安全行为守则

2019-09-27  点击:[]

(自二零一九年九月起执行)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安全行为守则。本守则适用于进入食品系教学实验室的本科生。是否遵守本守则为本课程总成绩的评分依据之一(详见教学大纲中课程考核评分办法)。

一、学生实验行为守则

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 不得大声喧哗;实验室内严禁看电影、玩游戏。

2、共用仪器、试剂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非共用仪器、试剂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3、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废液、废纸、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5、当天实验完毕,应整理好个人实验区的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才能离开实验室。

6、不得擅自将本实验室的仪器、试剂等借出或带走,不得擅自将非本实验室人员带入。

7、由班长安排班级学生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检查各组仪器损坏情况及药品用量情况并及时报告实验教师(段雪娟老师);负责实验课后卫生工作(包括清扫桌面、地面杂物,处理好废物、废液,到指定地点倒垃圾)。

二、实验室安全守则

1、人员安全:严格按规则操作。有毒物品妥善保管,有毒实验(涉及酚、氯仿、巯基乙醇等的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要告知实验室所有人员。

2、仪器设备安全。严格按仪器使用说明操作,注意电源电压是否适用。

3、实验设施安全。安全用电,最后离开的人一定要注意关好水、电、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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